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107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107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6月29日

裁判案由:塗銷地上權登記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1077號原告 唐銘讚
唐雲霖 唐雲騰 前列三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葉秀美 律師複代理人 陳香如 律師前列三人共同複代理人 張靖雅 被告 劉余銀
劉弘霆 劉定煌 劉定坤 劉素香 劉素秋 劉素華 劉素真蔡富美 劉定松 劉嘉琳 劉培萬 劉培育 劉好子劉美麗 訴訟代理人 陳樹青 被告 周國珍張國珍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地上權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1年7月27日上午11時30分許,在本院第八法庭行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1年6月29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絲鈺雲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7月2日
書記官高玉潔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