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2年司催字第68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1月08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催字第686號聲請人 許霈竹 上列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一、補繳聲請費新臺幣1,000元。
二、提出掛失止付通知書原本。
貳、本件不得異議。中華民國102年11月8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2年司催字第68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1月08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催字第686號聲請人 許霈竹 上列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一、補繳聲請費新臺幣1,000元。
二、提出掛失止付通知書原本。
貳、本件不得異議。中華民國102年11月8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