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9年度審易字第68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9年審易字第68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7月30日

裁判案由:賭博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審易字第689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己○○
戊○○乙○○庚○○丙○○丁○○甲○○上列被告等因賭博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9年7月30日
刑事庭法官劉為丕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吳忻蒨中華民國9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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