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0年交附民字第7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9月22日
裁判案由: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原告 陳鄭阿秋
陳明村 被告 王麗朋 上列被告因100年度交易字第229號過失致死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0年9月22日
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官蕭文學
法官紀佳良法官鮑慧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9月22日
書記官林子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