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聲字第986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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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聲字第98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8月25日

裁判案由:聲請迴避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聲字第975號
105年度聲字第976號105年度聲字第977號105年度聲字第978號105年度聲字第979號105年度聲字第983號105年度聲字第984號105年度聲字第985號105年度聲字第986號105年度聲字第987號105年度聲字第988號105年度聲字第989號105年度聲字第990號105年度聲字第991號聲請人 魏高明
百視亨企業有限公司運轉實業有限公司兼上二人法定代理人魏 陳秀芳 聲請人八仙會國際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 廖秀松 上列聲請人因本院105年度聲字第18號、第53號、第74號、第115號、第749號、第942號、104年度聲字第1119號、第1113號、第1821號、第1949號、第2027號、第1860號、第2001號、第1020號聲請迴避事件,聲請法官迴避,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請均駁回。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本院如附表所示聲請迴避事件之承審法官有違背憲法第24條、民事訴訟法第32條第7款、第35條第2項、第37條第2項、第49條、第89條、第451條、民法第92條、第93條、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5條至第7條規定參與審判,應有偏頗,爰依上開規定聲請迴避云云。
二、按法官曾參與該訴訟事件之前審裁判或仲裁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又法官有民事訴訟法第32條所定之情形而不自行迴避者,或有該條所定以外之情形,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當事人得聲請法官迴避;民事訴訟法第32條第7款、第33條第1項固分別定有明文;惟按法官有民事訴訟法第33條所定情事,當事人固得聲請法官迴避,使該當法官就當事人之具體訴訟事件不得執行審判職務,然應以其訴訟事件仍繫屬於法院,尚由該法官審理為要件,並應於訴訟程序終結前為之,倘該事件已終結,不再繫屬於管轄之法院,或已非由當事人所指之法官所審理,法官之執行職務,已不足以影響審判之公平,即不得聲請該法官迴避(最高法院97年度台聲字第40號裁定意旨可資參照)。
三、經查,聲請人就附表編號1至4,7至14所示聲請迴避事件之補費裁定聲請承審法官迴避,並未提出證據釋明各承審法官有何偏頗之情,且聲請人雖就附表編號6所示聲請迴避事件聲請承審法官迴避,但該案件已於105年5月24日經本院裁定駁回而終結,承審法官就該案件已無應執行之職務,聲請人聲請人於訴訟程序終結後具狀聲請承審法官迴避,應無理由。又聲請人雖就105年度聲字第749號事件聲請法官迴避,但本院查無該案號,此一聲請容有違誤。從而,各件聲請均於法無據,應予駁回。至聲請人其餘援引法條,則與本件聲請迴避無涉,附此敘明。
四、爰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05年8月25日
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林春鈴
法官方祥鴻法官趙雪瑛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華民國105年8月25日
書記官曾鈺馨┌──┬──────────┬─────┬────┬───────┬──────────────┐│編號│聲請迴避事件案號│案由│承審法官│裁定日期│聲請人│├──┼──────────┼─────┼────┼───────┼──────────────┤│01│105年度聲字第18號│聲請迴避│ 紀文惠 │105年2月25日│魏高明、百視亨企業有限公司、│││││ 蔡世芳 ││運轉實業有限公司魏陳秀芳 、│││││ 陳靜茹 ││八仙會國際有限公司、廖秀松│├──┼──────────┼─────┼────┼───────┼──────────────┤│02│105年度聲字第53號│聲請迴避│紀文惠│105年3月25日│魏高明、百視亨企業有限公司、│││││蔡世芳││運轉實業有限公司、魏陳秀芳、│││││陳靜茹││八仙會國際有限公司、廖秀松│├──┼──────────┼─────┼────┼───────┼──────────────┤│03│105年度聲字第74號│聲請迴避│紀文惠│105年3月25日│魏高明、百視亨企業有限公司、│││││蔡世芳││運轉實業有限公司、魏陳秀芳、│││││陳靜茹││八仙會國際有限公司、廖秀松│├──┼──────────┼─────┼────┼───────┼──────────────┤│04│105年度聲字第115號│聲請迴避│紀文惠│105年2月25日│魏高明、百視亨企業有限公司、│││││蔡世芳││運轉實業有限公司、魏陳秀芳、│││││陳靜茹││八仙會國際有限公司、廖秀松│├──┼──────────┼─────┼────┼───────┼──────────────┤│05│105年度聲字第749號│查無此案號│無│無│魏高明、百視亨企業有限公司、│││││││運轉實業有限公司、魏陳秀芳、│││││││八仙會國際有限公司、廖秀松│├──┼──────────┼─────┼────┼───────┼──────────────┤│06│105年度聲字第942號│聲請迴避│ 徐千惠 │105年4月8日│魏高明、魏陳秀芳、廖秀松│││││ 許勻睿 │││││││ 張宇 葭│││├──┼──────────┼─────┼────┼───────┼──────────────┤│07│104年度聲字第1119號│聲請迴避│徐千惠│105年4月8日│魏高明、百視亨企業有限公司、│││││許勻睿││運轉實業有限公司、魏陳秀芳│││││ 張宇葭 │││├──┼──────────┼─────┼────┼───────┼──────────────┤│08│104年度聲字第1113號│聲請迴避│ 劉又菁 │104年8月17日│魏高明、廖秀松│││││ 林芳華 │││││││ 歐陽儀 │││├──┼──────────┼─────┼────┼───────┼──────────────┤│09│104年度聲字第1821號│聲請迴避│徐千惠│105年4月8日│魏高明、魏陳秀芳、廖秀松│││││許勻睿│││││││張宇葭│││├──┼──────────┼─────┼────┼───────┼──────────────┤│10│104年度聲字第1949號│聲請迴避│徐千惠│105年4月8日│魏高明、魏陳秀芳、廖秀松│││││許勻睿│││││││張宇葭│││├──┼──────────┼─────┼────┼───────┼──────────────┤│11│104年度聲字第2027號│聲請迴避│徐千惠│105年4月8日│魏高明、魏陳秀芳、廖秀松│││││許勻睿│││││││張宇葭│││├──┼──────────┼─────┼────┼───────┼──────────────┤│12│104年度聲字第1860號│聲請迴避│徐千惠│105年4月8日│魏高明│││││許勻睿│││││││張宇葭│││├──┼──────────┼─────┼────┼───────┼──────────────┤│13│104年度聲字第2001號│聲請迴避│徐千惠│105年4月8日│魏高明│││││許勻睿│││││││張宇葭│││├──┼──────────┼─────┼────┼───────┼──────────────┤│14│104年度聲字第1020號│聲請迴避│徐千惠│105年4月8日│魏高明│││││許勻睿│││││││張宇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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