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9年審訴字第278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4月28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罪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審訴字第2788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何崇嘉上列被告因妨害性自主罪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4月28日
刑事庭審判長法官鍾雅蘭
法官許曉微法官顏世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吳忻蒨中華民國100年4月29日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9年審訴字第278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4月28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罪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審訴字第2788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何崇嘉上列被告因妨害性自主罪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4月28日
刑事庭審判長法官鍾雅蘭
法官許曉微法官顏世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吳忻蒨中華民國10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