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1年度司拍字第189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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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1年司拍字第18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6月27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司拍字第189號聲請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辜濓松 相對人 羅士欽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81條之1
7、第873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㈠相對人羅士欽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向聲請人
借款之擔保,設定新臺幣(下同)3,02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存續期間自民國92年7月2日至132年7月2日,債務清償日期依照各個契約約定,經登記在案。
㈡嗣相對人羅士欽於①92年7月4日②92年7月4日向聲請人借
款①260,000元②2,250,000元,約定借款期限至①105年7月4日②105年7月4日止,按期平均攤還本息,如未按期攤還,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詎相對人自①101年2月11日②101年1月10日起即未依約繳納本息,尚欠本金①104,678元②886,456元及利息、違約金,依約定本件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另相對人於94年11月21日向聲請人申請最高限額2,000,000元之回復型活存透支借款,約定借款期限至95年11月21日止,每次期滿前經聲請人書面同意,得以同一內容繼續延長一年,不另換約,並約定按月攤還借款,如一次未履行,即喪失期限利益;詎相對人亦自101年1月13日起即未依約繳納本息,尚欠本金1,454,151元及利息、違約金,依約定本件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他項權利證明書、回復型活存透支借據及約定書影本各1件、借據及約定書影本各2件、放款帳戶主檔查詢、放款帳戶利率查詢各3件、放款帳號最近截息日查詢、放款帳戶還款交易明細各2件、對帳單1件、土地登記謄本3件、建物登記謄本1件等為證。
三、經核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1年6月27日
司法事務官
一、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三、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四、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戶籍
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五、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六、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中華民國101年6月29日
書記官陳怡吟┌──────────────────────────────────┐│附表:101年度司拍字第189號│├──┬────────────────┬─┬────┬───────┤││土地坐落│地│面積│││編號├───┬────┬───┬───┤├────┤權利範圍│││縣市○鄉鎮市區○段│地號│目│平方公尺││├──┼───┼────┼───┼───┼─┼────┼───────┤│001│台南市○○○區○○○段│637-7│建│49.69│全部│├──┼───┼────┼───┼───┼─┼────┼───────┤│002│台南市○○○區○○○段│637-1│建│135.66│13566分之1956│├──┼───┼────┼───┼───┼─┼────┼───────┤│003│台南市○○○區○○○段│637-9│旱│178.03│17803分之652│└──┴───┴────┴───┴───┴─┴────┴───────┘┌──────────────────────────────────────────┐│附表(建物)︰101年度司拍字第189號│├──┬─┬──────┬────┬────┬───────────┬──────┬─┤│││││建築式樣│建物面積│附屬建物│權│││建│││├─┬─┬─┬─┬─┬─┼──┬─┬─┤││││││主要建築│一│二│三│四│合│面│主要│陽│面│利││編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積│││積│││││││材料及│││││││建築│││範│││號│││││││││單│││單│││││││房屋層數│層│層│層│層│計│位│材料│台│位│圍│├──┼─┼──────┼────┼────┼─┼─┼─┼─┼─┼─┼──┼─┼─┼─┤│001│59│台南市歸仁區│台南市歸│4層樓房│44│46│44│44│18│平│鋼筋│5.│平│全│││6│南興里文化十│仁區大同│鋼筋混凝│.6│.8│.6│.6│0.│方│混凝│62│方│││││六街50巷3號│段637-7│土造│0│5│0│0│65│公│土造││公││││││地號│││││││尺│││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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