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智訴字第4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智訴字第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4月13日

裁判案由:著作權法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9年度智訴字第4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蔡文綺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8年度調偵字第2241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4月13日
刑事第十二庭法官施建榮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葉芷廷中華民國109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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