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司催字第4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1月10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催字第47號聲請人 陳蕭有治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確認聲請人正確姓名為何?並提出與聲請人姓名相符之印文。
中華民國107年1月1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沈珮純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司催字第4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1月10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催字第47號聲請人 陳蕭有治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確認聲請人正確姓名為何?並提出與聲請人姓名相符之印文。
中華民國107年1月1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沈珮純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