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6年度除字第56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6年除字第5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8月17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6年度除字第56號聲請人 林明志 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6年度司催字第2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6年7月1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6年8月17日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庭
法官劉家祥以上正本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6年8月17日
書記官劉慈萱┌───────────────────────────────────────────────────┐│股票附表:106年度除字第56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00│興中紙業股份有限公司│91NE-00000000-0│股票│1│壹萬│││01│││││││├─┼───────────────┼─────────────┼──────┼───┼────┼───┤│00│興中紙業股份有限公司│91NE-00000000-0│股票│1│壹萬│││02│││││││├─┼───────────────┼─────────────┼──────┼───┼────┼───┤│00│興中紙業股份有限公司│92NE-00000000-0│股票│1│壹萬│││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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