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6年度訴聲字第1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6年訴聲字第1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11月07日

裁判案由:聲請核發已起訴證明


台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訴聲字第17號聲請人 萬美媛 聲請人 萬岳梁 聲請人 萬家希 聲請人 萬庭伃 聲請人 萬京霖 聲請人 羅秀玲 聲請人 劉玉蘭 兼共同代理人 萬開 政複代理人 林士雄 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指派)相對人 蔡金旺 相對人 蔡德貴 相對人 何德財 相對人 何連花 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間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106年訴字第345號),聲請許可為訴訟繫屬事實之登記,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請人以新台幣伍拾參萬參仟陸佰壹拾壹元為相對人供擔保後,許可就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土地為訴訟繫屬事實之登記。
聲請人其餘聲請駁回。
理由
一、按訴訟標的基於物權關係,且其權利或標的物之取得、設定、喪失或變更,依法應登記者,於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原告得聲請受訴法院以裁定許可為訴訟繫屬事實之登記;前項聲請,應釋明本案請求;法院為裁定前得使兩造有陳述意見之機會;前項釋明如有不足,法院得定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登記。其釋明完足者,亦同;第5項裁定應載明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訴訟標的及其原因事實;第5項裁定由原告持向該管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民事訴訟法第254條第5項、第6項、第7項、第8項、第9項前段分別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如附表所示土地之所有權、花蓮縣○○鄉○○段○○○○○○○○○○○○號土地之所有權、花蓮縣○○鄉○○○段○○○○號土地之耕作權,均屬兩造之直系血親尊親屬 何阿福 所有,然相對人未經全體繼承人之同意,騙取包括聲請人在內之全體繼承人之印鑑證明及印鑑章,先登記於相對人之母親 何阿女 名下,復登記於自己名下。聲請人依民法第828條第2項準用第821條之規定,提起訴訟,請求相對人塗銷上開登記,並移轉登記為公同共有。爰聲請核發起訴證明等語。
三、經查,聲請人以相對人為被告,依民法第828條第2項準用第821條之規定,提起訴訟,經本院以106年度訴字第345號審理中,業經本院調取該卷宗確認屬實。又關於如附表所示土地之所有權,聲請人之前揭主張,雖未予釋明,然聲請人業對相對人提出刑事告訴,經本院調取台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106年度交查字第207號卷宗,審酌檢察官所調查之證據,認聲請人應已釋明前揭主張。惟釋明仍有不足,爰依上開規定,命聲請人供擔保許可本件聲請。至花蓮縣○○鄉○○段○○○○○○○○○○○○號土地之所有權登記為第三人所有,花蓮縣○○鄉○○○段○○○○號土地之耕作權非何阿福之遺產,有土地登記謄本及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遺產明細表附卷可稽,可知,聲請人其餘聲請於法不合,應予駁回。
四、按法院定擔保金額而為許可訴訟繫屬事實登記之裁定者,該項擔保係備供相對人因不當登記所受損害之賠償,其數額應為因標的物受登記後,相對人難以處分該標的物所受之損害為衡量之標準。本院審酌如附表所示土地之所有權,全部價值為新台幣(下同)2,462,824元(見土地登記謄本),而以聲請人提起本案訴訟所需進行期間約為4年4月(第一、二、三審審判案件之期限分別為1年4月、2年、1年),則相對人因許可為訴訟繫屬事實之登記可能遭受之損害,應為如附表所示土地變價後於該期間可得之法定利率利息,是以應為533,611元【計算式:2,462,824×5%×4又1/3=533,611】,爰裁定如主文第1項所示。
五、本件聲請為一部有理由,一部無理由,爰依上開規定裁定如
主文所示。中華民國106年11月7日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庭
法官曹庭毓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華民國106年11月7日
法院書記官黃鷹平附表:
┌──┬──────────────┬─────────┐│編號│不動產│權利範圍│├──┼──────────────┼─────────┤│1│花蓮縣○○鄉○○段○○○○號│全部│├──┼──────────────┼─────────┤│2│花蓮縣○○鄉○○段○○○○○○號│全部│├──┼──────────────┼─────────┤│3│花蓮縣○○鄉○○段○○○○號│全部│├──┼──────────────┼─────────┤│4│花蓮縣○○鄉○○段○○○○○○號│全部│├──┼──────────────┼─────────┤│5│花蓮縣○○鄉○○段○○○○○○號│全部│├──┼──────────────┼─────────┤│6│花蓮縣○○鄉○○段○○○○○○號│全部│├──┼──────────────┼─────────┤│7│花蓮縣○○鄉○○段○○○○號│全部│├──┼──────────────┼─────────┤│8│花蓮縣○○鄉○○○段○○○○○號│全部│├──┼──────────────┼─────────┤│9│花蓮縣○○鄉○○○段○○○○○號│全部│├──┼──────────────┼─────────┤│10│花蓮縣○○鄉○○段○○○○號│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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