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7年聲字第19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7月03日
裁判案由:確定訴訟費用額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聲字第193號聲請人 陳寶順 嘉義縣○○鄉○○村00號相對人陳 黃春銀 即 陳貢 之繼承人相對人 陳鶴松 兼 陳貢之 繼承人相對人 陳進忠 兼 陳貢之繼 承人相對人 陳天助 兼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蘇陳梅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陳茂林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陳茂寅 兼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陳淑媛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陳樹藍 兼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陳崑龍 兼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黃 鄭瑞香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鄭春盛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賴陳 犇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黃陳春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陳 黃碧鳳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陳順旺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陳淑敏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陳金田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吳志勇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吳美玲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陳秀鑾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陳春如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陳抱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陳錦禎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陳錦泰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陳永寬 兼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龔 陳彩緞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陳秋華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黃志勳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黃水源 即陳貢之繼承人債務人 黃仁富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黃正戶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侯榮盛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侯清川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侯金宗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侯美雲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黃賢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黃嘉慧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龔政憲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龔政惠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龔素瑛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劉 龔素琴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龔素貞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龔素霞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龔雪莉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黃熾烈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黃士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黃文正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黃俊杰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黃俐萍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黃意雯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阮氏鸞 即陳貢之繼承人兼上二人之法定代理人相對人 黃文禧 即陳貢之繼承人相對人 陳茂順 相對人 陳順陽 相對人 陳志仁 相對人 翁頂翔 相對人 陳勝裕 相對人 陳清珍 相對人 陳玉寶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聲請人聲請確定訴訟費用額,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應給付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如附表之「訴訟費用負擔金額」欄位內所示之金額,及自本裁定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理由
一、按法院未於訴訟費用之裁判確定其費用額者,第一審受訴法院於該裁判有執行力後,應依聲請以裁定確定之;又該確定之訴訟費用額,應於裁定送達之翌日起,加給按法定利率計算之利息。民事訴訟法第91條第1項及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經查,本件聲請人與相對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07年3月29日以106年度訴字第111號判決,並於
107年5月29日已確定在案,訴訟費用由兩造按附表所示之訴訟費用分擔比例負擔之。又查,本件依聲請人提出之訴訟費用明細及費用單據資料,聲請人所支出之訴訟費用分別為裁判費新台幣(下同)18,424元、地政規費34,190元及戶政規費2,010元,合計共54,624元。經本院核算後,相對人應給付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金額,確定為如主文所示之金額,並應依上揭規定,自裁定送達之翌日起,加給按法定利率計算之利息。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91條,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07年7月3日
民三庭法官呂仲玉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按對造人數提出繕本),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華民國107年7月3日
書記官吳念儒附表:
┌──┬────┬───────────────┬────────┬────────┐│││應有部分比例│訴訟費用分擔比例│訴訟費用負擔金額││編號│共有人├───────┬───────┤│(新台幣)││││273-4地號│275-8地號│││├──┼────┼───────┼───────┼────────┼────────┤│1│陳永寬│1/12││50/1000│2,731元│├──┼────┼───────┼───────┼────────┼────────┤│2│陳志仁│1/12││50/1000│2,731元│├──┼────┼───────┼───────┼────────┼────────┤│3│翁頂翔│287/6000││29/1000│1,584元│├──┼────┼───────┼───────┼────────┼────────┤│4│陳順陽│287/6000││29/1000│1,584元│├──┼────┼───────┼───────┼────────┼────────┤│5│陳崑龍│338/3000││68/1000│3,714元│├──┼────┼───────┼───────┼────────┼────────┤│6│陳茂寅│1/24││25/1000│1,366元│├──┼────┼───────┼───────┼────────┼────────┤│7│陳鶴松│1/72││8/1000│437元│├──┼────┼───────┼───────┼────────┼────────┤│8│陳天助│1/72││8/1000│437元│├──┼────┼───────┼───────┼────────┼────────┤│9│陳進忠│1/72││8/1000│437元│├──┼────┼───────┼───────┼────────┼────────┤│10│陳茂順│1/6││100/1000│5,462元│├──┼────┼───────┼───────┼────────┼────────┤│11│陳樹藍│1/24││25/1000│1,366元│├──┼────┼───────┼───────┼────────┼────────┤│12│陳貢之繼│1/6││連帶負擔100/1000│連帶負擔5,462元│││承人:陳│││││││黃春銀、│││││││陳鶴松、│││││││陳進忠、│││││││陳天助、│││││││蘇陳梅、│││││││陳茂林、│││││││陳茂寅、│││││││陳淑媛、│││││││陳樹藍、│││││││陳崑龍、│││││││黃鄭瑞香│││││││、鄭春盛│││││││、賴陳、│││││││黃陳春、│││││││ 陳黃碧鳳 │││││││、陳順旺│││││││、陳淑敏│││││││、陳金田│││││││、吳志勇│││││││、吳美玲│││││││、陳秀鑾│││││││、陳春如│││││││、陳抱、│││││││陳錦禎、│││││││陳錦泰、│││││││陳永寬、│││││││ 龔陳彩緞 │││││││、陳秋華│││││││、黃志勳│││││││、黃水源│││││││、黃仁富│││││││、黃正戶│││││││、侯榮盛│││││││、侯清川│││││││、侯金宗│││││││、侯美雲│││││││、黃賢、│││││││黃䕒慧、│││││││龔政憲、│││││││龔政惠、│││││││龔素瑛、│││││││劉龔素琴│││││││、龔素貞│││││││、龔素霞│││││││、龔雪莉│││││││、黃熾烈│││││││、黃士│││││││、黃文正│││││││、黃俊杰│││││││、黃俐萍│││││││、黃意雯│││││││、阮氏鸞│││││││、黃文禧│││││├──┼────┼───────┼───────┼────────┼────────┤│13│陳寶順│1/6│93/980│137/1000│7,484元│├──┼────┼───────┼───────┼────────┼────────┤│14│陳勝裕││443/980│181/1000│9,887元│├──┼────┼───────┼───────┼────────┼────────┤│15│陳清珍││111/490│91/1000│4,971元│├──┼────┼───────┼───────┼────────┼────────┤│16│陳玉寶││111/490│91/1000│4,971元│├──┼────┼───────┼───────┼────────┼────────┤││││││││合計│││││54,6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