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簡易庭99年度桃小字第463號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小額民事判決    99年度桃小字第463號
原   告 企業家辦公大樓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丙○○
被   告 甲○○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管理費事件,本院於中華民國99年5月18
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主張:被告為原告社區之區分所有權人(門牌號碼:桃
園縣桃園市○○○路○○號1樓),依社區規約及決議,被告
之承租人安佐餐廳應每年應給付原告冷氣管路回饋金新台幣
(下同)65,000元及直立三角廣告柱面回饋金24,000元。詎
安佐餐廳自民國98年7月1日起即拒繳上開回饋金,積欠自
98年7月至99年6月之直立三角廣告柱面回饋金24,000元及
自98年9月至99年8月之冷氣管路回饋金65,000元,共計89
,000元未給付,依社區管理規約第34條規定,租用業者有
積欠管理費用,應由被告無條件負責繳納,經原告屢次催討
,被告均置之不理。為此,爰依社區住戶規約及決議,請求
被告如數給付,並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89,000元。
二、被告則以:原告應向被告之承租人收取回饋金,不應逕向被
告請求,且被告並未同意給付回饋金,原告提起本件訴訟,
欠缺法律上依據等語,茲為置辯,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
三、原告主張上開事實,固據提出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證明、
管理費欠繳明細、存證信函、催告函、建物登記謄本、存摺
影本、管理費收支報告表、管理規約等件、協調會議紀錄為
證,惟為被告所否認,並以上開情詞置辯。經查:
(一)依原告所提之規約內容,其中僅有第2條第2款載明:「
本大樓週圍上下及外牆面為共有部分,由全體區分所有權
人維護其外觀使用,廣告物之懸掛或設置格式,授權管理
委員會訂定之,並收取回饋金入公帳。」等語,惟其餘部
分均無任何有關廣告物回饋金收費標準之規定,是該社區
是否曾就如何收取廣告物設置回饋金之議題為決議,已非
無疑。且原告對於該社區決議被告應每年給付直立三角廣
告柱面回饋金24,000元之事實,復未舉證以實其說,其空
言主張被告應給付直立三角廣告柱面回饋金24,000元予原
告,自無可採。
(二)至原告雖主張被告曾同意每年給付冷氣管路回饋金65,000
元,並於協調會議紀錄上簽名,足作為收取冷氣管路回饋
金之依據云云,而上開決議會議紀錄固有被告親筆簽名,
惟決議內容為:「管線回餽金比照北桃園模式年付65,000
元,自94年9月10日起算至95年9月9日止。」等語,
有該協調會議紀錄影本附卷可稽,是上開會議紀錄僅能證
明該社區確有決議自94年9月10日起至95年9月9日止,
被告應每年給付管線回饋金65,000元,尚不足證明該被告
於98年9月9日後,仍有每年繳納冷氣管線回饋金之責。
況遍觀原告所提之管理規約,亦無任何與冷氣管路回饋金
及其收費標準之相關規定,是原告請求被告給付冷氣管路
回饋金,應屬無據。
(三)原告另主張社區其餘區分所有權人或承租戶均按時繳納上
開回饋金,被告之承租人安佐餐廳亦曾按時繳納回饋金,
足見社區確曾決議收取上開回饋金云云,惟區分所有權人
或承租戶繳付上開回饋金,可能出於眾多原因,諸如敦親
睦鄰、增進社區福利、避免糾紛、回饋住戶等,非必然係
依社區決議或規約,亦尚難以有其他住戶有繳納回饋金之
事實,即認被告亦有繳納之責。
四、從而,原告依社區住戶規約及決議,請求被告給付回饋金89
,000元,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五、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舉證,經本
院審酌後,認對於判決結果均無影響,爰不一一論述,併此
敘明。
六、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9條。並依同法第436
條之19規定,確定原告應負擔之訴訟費用額為原告已繳納之
第一審裁判費1,000元。
中華民國99年6月1日
桃園簡易庭法官林虹翔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
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
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99年6月1日
書記官李華倫
附錄:
一、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4第2項:
對於小額程序之第一審裁判上訴或抗告,非以其違背法令為
理由,不得為之。
二、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5:
上訴狀內應記載上訴理由,表明下列各款事項:
㈠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
㈡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
三、民事訴訟法第471條第1項:(依同法第436條之32第2項規定
於小額事件之上訴程序準用之)
上訴狀內未表明上訴理由者,上訴人應於提起上訴後20日內
,提出理由書於原第二審法院;未提出者,毌庸命其補正,
第二審法院以裁定駁回之。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