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180號裁定

裁判字號: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8年訴字第180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5月21日

裁判案由:零售市場管理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180號原告 呂褘琳
劉姵君 黃秀琴 梁有進 李宗益 劉明鴻 劉張月鳳 劉俊南 劉志強 蔡錦系 劉淑伶 林博祥 林胡花 林緒武 林素芬 李明哲 劉日雄 鐘莉伶 詹彩朱 蔡佳興 蔡富智 陳鳳兒 蘇國賜 鐘芳紋 蔡遠達 蔡潘梅 蔡佳蓁 鄭頌勳 李碧蓮 李秀琴 李虹慧 鄭琇方 梁義治 梁坤賜 梁文忠 黃君君 馬淑惠 楊占群 共同訴訟代理人 蔡菘萍 律師原告 薛力豪 被告雲林縣斗六市公所代表人 林聖爵 訴訟代理人 林重仁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零售市場管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並定於民國109年7月8日上午9時10分在本院第3法庭行言詞辯論,兩造請準時到庭;另臺中市土木技師公會已以109年5月19日函向本院陳報查詢事項,請兩造速來院閱卷。
中華民國109年5月21日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審判長法官王德麟
法官蔡紹良法官詹日賢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5月21日
書記官詹靜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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