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易字第1133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易字第113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7月06日

裁判案由:背信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易字第1133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謝欣怡
廖坤宏上列被告因背信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0年7月6日
刑事第十一庭法官江奇峰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素珍中華民國100年7月6日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