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度除字第2140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除字第2140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8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6年度除字第2140號
聲請人甲○○即 柯東栢 之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6年度催字第81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3年8月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6年8月31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傅中樂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96年8月31日
書記官吳彩華┌───────────────────────────────────────────────────┐│附表:96年度除字第2140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1│台灣合成橡膠股份有限公司│0078-NX-0000000-0││1│750││├──┼───────────────┼──────────────┼────┼───┼────┼───┤│002│台灣合成橡膠股份有限公司│0080-NX-0000000-0││1│90││├──┼───────────────┼──────────────┼────┼───┼────┼───┤│003│台灣合成橡膠股份有限公司│0084-NX-0000000-0││1│168││├──┼───────────────┼──────────────┼────┼───┼────┼───┤│004│台灣合成橡膠股份有限公司│0086-NX-0000000-0││1│352││├──┼───────────────┼──────────────┼────┼───┼────┼───┤│005│台灣合成橡膠股份有限公司│0087-NX-0000000-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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