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8年度簡上字第228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分享 LINE Twitter 複製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8年簡上字第228號民事裁定裁判日期:民國108年12月16日裁判案由:拆屋還地等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簡上字第228號上訴人 劉秋景 劉茂龍 被上訴人 劉文岳 訴訟代理人 陳宏義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華民國108年12月16日民事第三庭法官王鍾湄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8年12月17日書記官蘇嬿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