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上字第20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0月07日
裁判案由:返還租賃物等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03年度上字第203號被上訴人建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鄭吉田 訴訟代理人 曾慶雲 律師上列被上訴人與上訴人馬上停停車場股份有限公司間因返還租賃物等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3年6月6日台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2224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被上訴人應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七日內補繳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壹佰零參萬肆仟玖佰柒拾玖元,如逾期未繳納,即駁回起訴。
理由
一、按所謂因租賃權涉訟,係指以租賃權為訴訟標的之訴訟而言,其以租賃關係已經終止為原因,請求返還租賃物之訴,係以租賃物返還請求權為訴訟標的,非以租賃權為訴訟標的,其訴訟標的之價額,應以租賃物之價額為準(最高法院32年抗字第765號判例參照)。經查:被上訴人起訴主張其於民國100年間將如附表所示坐落高雄市○○區○○段00000000
0地號等26筆土地(下稱系爭土地)出租予上訴人經營停車場使用,租期自100年3月16日起至101年6月15日止,每月租金新臺幣(下同)110,000元(下稱系爭租約)。被上訴人因系爭土地進行環評差異分析,無法再出租予與上訴人,遂依系爭租約第6條約定提前2個月即於101年3月9日通知上訴人終止租約,並請上訴人於101年5月15日前將系爭土地回復原狀,系爭租約已於101年5月9日合法終止,上訴人應依系爭租約第8條約定將系爭土地回復原狀返還予被上訴人,上訴人未將系爭土地返還被上訴人,乃依系爭租約約定提起本件訴訟,請求上訴人返還系爭土地,並給付違約金等語。經原審判決上訴人應將系爭土地返還予被上訴人,並將系爭土地上如原審判決附圖所示A、B、C、D部分停車棚拆除,及A1、A2、A3部分之地上物移除;編號E1、E2、E3、E4、E5、E6、E7外之鐵架鐵絲網拆除。上訴人應自10
1年5月16日起至返還土地之日止按月給付被上訴人11萬元及其法定遲延利息等語,依前開說明,應以租賃物之價額為訴訟標的價額,復依起訴時系爭土地之公告現值核定本件訴訟標的價額,則本件訴訟標的價額合計120,812,000元(計算式如附表),依法應繳納第一審裁判費用1,052,314元,扣除上訴人已繳納17,335元,尚欠繳第一審裁判費1,034,97
9元,爰限被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未繳納,即駁回起訴。又上訴人業經繳納上訴裁判費差額1,552,469元,附此敘明。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463條、第249條第1項第6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3年10月7日
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官高金枝法官吳登輝法官洪能超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關於核定訴訟標的價額部分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其餘部分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3年10月7日
書記官齊椿華附表(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度上字第203號)┌──────────────────────────────────────────┐│左營區左東段│├──┬───┬────────────────┬────────┬─────────┤│編號│地號│101年公告土地現值(元/平方公尺)│面積(平方公尺)│訴訟標的價額(元)│├──┼───┼────────────────┼────────┼─────────┤│1│4│23,500│405│9,517,500│├──┼───┼────────────────┼────────┼─────────┤│2│4-1│23,500│788│18,518,000│├──┼───┼────────────────┼────────┼─────────┤│3│4-2│23,500│301│7,073,500│├──┼───┼────────────────┼────────┼─────────┤│4│4-6│40,500│15│607,500│├──┼───┼────────────────┼────────┼─────────┤│5│5-1│23,500│67│1,574,500│├──┼───┼────────────────┼────────┼─────────┤│6│5-5│23,500│116│2,726,000│├──┼───┼────────────────┼────────┼─────────┤│7│5-7│23,500│89│2,091,500│├──┼───┼────────────────┼────────┼─────────┤│8│5-14│40,500│4│162,000│├──┼───┼────────────────┼────────┼─────────┤│9│8│23,500│339│7,966,500│├──┼───┼────────────────┼────────┼─────────┤│10│8-1│26,000│404│10,504,000│├──┼───┼────────────────┼────────┼─────────┤│11│8-2│23,500│84│1,974,000│├──┼───┼────────────────┼────────┼─────────┤│12│8-3│26,000│51│1,326,000│├──┼───┼────────────────┼────────┼─────────┤│13│8-4│23,500│436│10,246,000│├──┼───┼────────────────┼────────┼─────────┤│14│8-5│26,000│2│52,000│├──┼───┼────────────────┼────────┼─────────┤│15│8-6│26,000│1,553│40,378,000│├──┼───┼────────────────┼────────┼─────────┤│16│8-7│40,500│1│40,500│├──┼───┼────────────────┼────────┼─────────┤│17│9│26,000│57│1,482,000│├──┼───┼────────────────┼────────┼─────────┤│18│9-3│23,500│41│963,500│├──┼───┼────────────────┼────────┼─────────┤│19│9-4│40,500│3│121,500│├──┼───┼────────────────┼────────┼─────────┤│20│9-6│40,500│6│243,000│├──┼───┼────────────────┼────────┼─────────┤│21│10│26,000│67│1,742,000│├──┼───┼────────────────┼────────┼─────────┤│22│10-2│26,000│14│364,000│├──┼───┼────────────────┼────────┼─────────┤│23│10-3│23,500│41│963,500│├──┼───┼────────────────┼────────┼─────────┤│24│10-4│40,500│1│40,500│├──┼───┼────────────────┼────────┼─────────┤│25│17-12│23,500│4│94,000│├──┼───┼────────────────┼────────┼─────────┤│26│17-32│40,500│1│40,500│├──┴───┴────────────────┼────────┼─────────┤│合計│4,890│120,8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