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訴字第179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11月30日
裁判案由:確認董事長委任關係不存在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訴字第1799號原告 劉美順 被告寶發生活世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蔣汶倩
白耀仁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董事長委任關係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再開辯論,並訂於民國104年12月22日上午9時50分許,在本院高雄簡易庭第五法庭續行辯論程序。
中華民國104年11月30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何佩陵上為正本係依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11月30日
書記官秦富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