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司票字第5918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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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司票字第591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0月14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司票字第5918號聲請人興創有限合夥法定代理人中租雲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楊森林 即一禾工程行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請求範圍為何?(本金、利息或一併請求?少了一個及字。)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9年10月14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羅永旻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