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0年度易字第486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0年易字第486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5月31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0年度易字第486號公訴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許立德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0年度毒偵字第709號),嗣因被告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本院告知被告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當事人之意見後,裁定改依簡式審判程序進行,判決如下:
主文許立德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事實
一、許立德前因竊盜案件,經本院以民國94年度易字第212號判處有期徒刑9月確定;復因施用毒品案件,經本院以94年度訴字第1024號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確定;又因詐欺案件,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95年度中簡字第1582號判處有期徒刑3月確定。嗣入監執行前揭有期徒刑後,於95年12月25日假釋出監,然嗣又經撤銷假釋,原應再入監執行殘刑有期徒刑1年1月9日,惟其後復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97年度聲減字第536號裁定減刑,並於97年5月7日裁定確定,遂因減刑確定,毋庸再執行殘刑而執行完畢(按:執行完畢日應係97年5月7日裁定確定日,可參照最高法院99年度台非字第51號裁定之相同意旨;起訴書誤載執畢日為97年1月5日)。
二、許立德前另因施用毒品案件,經本院裁定送觀察、勒戒後,因認無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而於94年6月2日觀察、勒戒執行完畢釋放出所,並經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於同日日以94年度毒偵字第1119號不起訴處分確定。其於上開觀察勒戒執行完畢釋放後之5年內,再因前揭施用毒品案件,經本院判處罪刑如上並執行完畢在案。詎其仍不知悔改,竟基於施用第二級毒品之犯意,於100年1月25日凌晨1時30分許,在位於屏東縣屏東市潭墘里潭墘35之1號號住處內,以將甲基安非他命置入玻璃球內燒烤,再吸食其煙霧之施用方式,施用甲基安非他命1次。嗣於100年1月28日凌晨
1時30分許,在屏東縣屏東市○○路527之1號前,因其行跡可疑,為警攔檢盤查,經徵得其同意採尿送驗結果呈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而獲上情。
三、案經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報告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一、按本件被告許立德所犯係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其於準備程序就前揭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法官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其與公訴人之意見後,本院認無不得或不宜改依簡式審判程序進行之處,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裁定本件改依簡式審判程序進行,合先敘明。
二、訊據被告對於上揭時、地,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事實,坦承不諱;而被告所採集之尿液檢體,經送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酵素免疫法及氣相層析質譜法檢驗結果,呈現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此有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2月17日編號KH/2011/000000000號濫用藥物檢驗報告暨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毒品案件涉嫌人尿液採證編號姓名對照表(尿液編號:屏警分字第10001066號)各
1份附卷可稽,是被告施用第二級毒品之犯行,堪以認定,應予依法論科。
三、核被告所為,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項之施用第二級毒品罪。被告持有第二級毒品後進而施用,其持有之低度行為應為施用之高度行為所吸收,故不另論其持有毒品罪。被告前有如前揭犯罪事實欄所載論罪科刑及執行完畢之紀錄,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份在卷可佐,是被告於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5年內故意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應依法加重其刑。本院審酌被告施用毒品,足以戕害其身心,滋生其他犯罪,惡化治安,嚴重損及公益,且被告前曾犯有施用毒品,復經觀察勒戒完畢,再因施用毒品案件,經法院判刑確定,其竟再為本件施用毒品犯行,顯見其不思悔改,自我控制能力亦顯不佳,惟考量被告於犯後已能坦承犯行,而其施用毒品之行為於本質上係屬自我戕害行為,反社會性之程度應屬較低,兼衡其之犯罪動機、目的、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認檢察官具體求刑有期徒刑1年,尚屬過重,爰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47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鍾佩真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00年5月31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楊宗翰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
中華民國100年5月31日
書記官鍾小屏附錄本判決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