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司促字第33155號民事其他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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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司促字第33155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12月11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107年度司促字第33155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 債務人 柳國欽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捌拾叁萬柒仟柒佰陸拾捌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㈠債務人柳國欽於民國105年11月11日向債權人借款60,000
元,約定自民國105年11月11日起至民國108年11月11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5.06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07年12月05日止累計26,655元正未給付,其中25,571元為本金;584元為利息;50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1)所示之利息。
㈡債務人柳國欽於民國106年06月01日向債權人借款650,000
元,約定自民國106年06月01日起至民國113年06月01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0.12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07年12月05日止累計569,380元正未給付,其中564,017元為本金;5,363元為利息;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2)所示之利息。
㈢債務人柳國欽於民國105年10月14日向債權人借款300,000
元,約定自民國105年10月14日起至民國109年10月14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5.06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07年12月05日止累計176,447元正未給付,其中174,413元為本金;2,034元為利息;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3)所示之利息。
㈣債務人柳國欽於民國105年03月25日向債權人借款150,000
元,約定自民國105年03月25日起至民國109年03月25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5.06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07年12月05日止累計65,286元正未給付,其中63,865元為本金;1,121元為利息;30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4)所示之利息。
㈤本件係請求給付一定數量之金額債務,而所請求之標的,
茲為求清償之簡速,以免判決程序之繁雜起見,特依民事訴訟法第五○八條之規定,狀請鈞院依督促程序迅賜對相對人發支付命令,實為法便。
釋明文件:小額信貸借據、約定條款、帳務明細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華民國107年12月1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洪佩如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債權人收到支付命令後,請即時核對內容,如有錯誤應速依法聲請更正裁定或補充裁定。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四、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不必另行聲請。
中華民國107年12月11日
書記官陳貴欽附表107年度司促字第33155號利息:
┌──┬───┬─────┬──────┬──────┬───────┐│本金│本金│相關債務人│利息起算日│利息截止日│利息計算方式││序號││││││├──┼───┼─────┼──────┼──────┼───────┤│001│新臺幣│柳國欽│自民國107年1│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15.06%│││25571││2月06日││計算之利息│││元│││││├──┼───┼─────┼──────┼──────┼───────┤│002│新臺幣│柳國欽│自民國107年1│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10.12%│││564017││2月06日││計算之利息│││元│││││├──┼───┼─────┼──────┼──────┼───────┤│003│新臺幣│柳國欽│自民國107年1│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15.06%│││174413││2月06日││計算之利息│││元│││││├──┼───┼─────┼──────┼──────┼───────┤│004│新臺幣│柳國欽│自民國107年1│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15.06%│││63865││2月06日││計算之利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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