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司促字第2349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8月20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司促字第23498號債權人 鍾明儒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 朱克政 即森拓室內裝修工程行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請求金額新臺幣(下同)147,500元是否有誤?(正
確為166,250元扣除借支20,000元=146,250元)㈡確認債務人積欠債權人工資107年7月至108年5月薪水合計
167,500元是否有誤?(金額加總錯誤,正確應為166,250元)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8年8月2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8年8月20日
書記官鄭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