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0年司聲字第18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9月20日
裁判案由:公示送達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司聲字第184號聲請人 陳金治 相對人 王瑞君 上列聲請人聲請公示送達事件,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相對人王瑞君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請勿省略)。中華民國100年9月2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俊源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異議。
書記官李曉君中華民國100年9月21日
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0年司聲字第18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9月20日
裁判案由:公示送達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司聲字第184號聲請人 陳金治 相對人 王瑞君 上列聲請人聲請公示送達事件,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相對人王瑞君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請勿省略)。中華民國100年9月2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俊源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異議。
書記官李曉君中華民國10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