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0年易字第100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9月20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易字第1003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洪來旺
王瑞呈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1年9月20日
刑事第十四庭法官周紹武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徐晨芳中華民國101年9月20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0年易字第100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9月20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易字第1003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洪來旺
王瑞呈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1年9月20日
刑事第十四庭法官周紹武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徐晨芳中華民國10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