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度促字第105120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促字第105120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2月26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支付命令96年度促字第105120號債權人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丁○○債務人乙○○債務人甲○○債務人丙○○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台幣玖萬陸仟玖佰陸拾玖元,暨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並連帶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一)緣債務人乙○○於民國90年至92年間邀同債務人甲○○及丙○○為連帶保證人向聲請人訂借就學貸款4筆,共計新台幣146,733元。約定自申請貸款之本教育階段學業通常應完成日後滿一年之日起一年內分12期,每一學期借款得有一年償還期間,依年金法按月攤還本息.於最後教育階段學業通常應完成或服完兵役後滿一年之日起,其借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其中本金編號一利率按滿一年之日當時債權人基本放款利率加0.5%訂定,嗣後基本放款利率調整時,自調整日起按調整後之基本放款利率加原約定加碼年率0.5%計息。本金編號二按債權人與教育部議定之就學貸款利率計息,嗣後,如經債權人與教育部重新議定時,自重新議定日起改按重新議定之利率計息,如因逾期依約定視為全部到期並經債權人轉列催收款項時,自轉列催收款項之日起,改按轉列催收款項日債權人基本放款利率加年率0.5%固定計算。
倘不依期還本、付息或償付本息時,除自逾期日起按借款利率計付逾期利息外,對應付未付本息自應還款日起,逾期六個月(含)以內者,按本借款利率百分之十,逾期六個月以上者,就超過六個月部分,按本借款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
(二)詎債務人乙○○自93.07.01於就讀學校畢業或服完兵役後,並未依約履行,尚結欠如[請求之標的及其數量]欄所載之金額未償,迭經催討置之不理,爰依前訂借據約定借用人有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或攤還本金時,借款即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甲○○及丙○○既為連帶保證人,對本債務自應負連帶清償責任。
(三)本件係請求給付一定數量之金錢債權,為此特依民事訴訟法第508條之規定,狀請鈞院鑒核,迅賜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促其清償以保權益。
三、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中華民國96年12月26日
民事庭法官朱盈吉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96年12月26日
書記官鄭裕一附表96年度促字第105120號利息:
┌──┬───┬─────┬──────┬──────┬───────┐│序號│本金│相關債務人│利息起算日│利息截止日│利息計算方式│├──┼───┼─────┼──────┼──────┼───────┤│1│新台幣│甲○○,林│自民國095120│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七點│││22874│紫圜, 楊麗 │1起││三二五│││元│月││││├──┼───┼─────┼──────┼──────┼───────┤│2│新台幣│甲○○,林│自民國095120│至民國096013│年息百分之三點│││74095│紫圜,楊麗│1起│1止│五四│││元│月├──────┼──────┼───────┤││││自民國096020│至民國096043│年息百分之三點│││││1起│0止│五七││││├──────┼──────┼───────┤││││自民國096050│至民國096073│年息百分之三點│││││1起│1止│六││││├──────┼──────┼───────┤││││自民國096080│至民國096082│年息百分之三點│││││1起│8止│四五││││├──────┼──────┼───────┤││││自民國096082│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六點│││││9起││四五六│└──┴───┴─────┴──────┴──────┴───────┘違約金:
┌──┬───┬─────┬──────┬──────┬───────┐│序號│本金│相關債務人│違約金起算日│違約金截止日│違約金計算方式│├──┼───┼─────┼──────┼──────┼───────┤│1│新台幣│甲○○,林│自民國096010│至清償日止│逾期六個月(含)│││22874│紫圜,楊麗│2起││以內者,按借款│││元│月│││利率之10%,逾期│││││││超過六個月以上│││││││部分,按借款利│││││││率之20%計算│├──┼───┼─────┼──────┼──────┼───────┤│2│新台幣│甲○○,林│自民國096010│至清償日止│逾期六個月(含)│││74095│紫圜,楊麗│2起││以內者,按借款│││元│月│││利率之10%,逾期│││││││超過六個月以上│││││││部分,按借款利│││││││率之20%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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