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5年度訴字第974號判決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5年訴字第974號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1月04日

裁判案由:營利事業所得稅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95年度訴字第00974號原告鑫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甲○○被告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代表人 邱政茂 局長訴訟代理人乙○○上列當事人間因營利事業所得稅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6年1月4日
第三庭法官詹日賢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1月4日
書記官林幸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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