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中交簡字第43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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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中交簡字第43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1月17日
裁判案由:公共危險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7年度中交簡字第43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沈敬業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聲請案號:106年度速偵字第7642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沈敬業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論罪科刑之理由:㈠按刑法第185條之3所謂「動力交通工具」,係指交通工具
之推動係以電力或引擎動力等作用者而言,而本案被告所騎乘之電動自行車,其推動有電力輔助之作用,充電後即可直接啟動行駛,自屬「動力交通工具」無訛。是核被告沈敬業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罪。㈡被告前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本院以104年度中交簡字第1974
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2月確定,其於民國104年11月6日社會勞動改易科罰金執行完畢等情,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憑,其於受徒刑之執行完畢後,5年以內故意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應依刑法第47條第1項之規定,加重其刑。
㈢本院審酌:⑴被告漠視其他用路人之人身及財產法益於不顧
,仍在飲用酒類後,騎乘電動自行車上路,並經測得吐氣所含酒精濃度值每公升0.84毫克,足見其守法意識淡薄;⑵除前開構成累犯之案件外,於98年曾因違背安全駕駛犯行經本院判處拘役50日,此有前揭紀錄表在卷可稽,足見其素行情形;⑶及其犯後坦承犯行之態度;⑷並兼衡其高中畢業之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貧寒等一切情狀(見速偵卷第10頁受詢問人欄),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應適用之法律:㈠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4條第2項。
㈡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第47條第1項、第41條第
1項前段。㈢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
四、如不服本簡易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
中華民國107年1月17日
臺中簡易庭法官陳斐琪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書記官黃麗靜中華民國107年1月17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刑法第185條之3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附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6年度速偵字第7642號被告沈敬業男56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臺中市○區○○街0段000號居臺中市○區○○路000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述如下:
犯罪事實
一、沈敬業前因公共危險案件,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判處拘役50日確定,又因公共危險案件,經同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月確定,於民國104年11月6日社會勞動改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復自106年12月18日下午6時許起至同日晚間10時許止,在其位於臺中市○區○○街0段000號之住處飲用高粱酒後,雖經稍事休息,惟體內酒精仍未退盡,竟仍於翌(19)日上午7時30分前某時許,騎乘電動自行車上路,嗣於同日上午
7時30分許,途經臺中市南屯區文心路1段與向上路1段口時,因行車不穩、臉色紅潤為警攔查,發現沈敬業全身酒味,於同日上午7時46分許,當場對其為吐氣酒精濃度檢測,測得其吐氣中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84毫克,始查知上情。
二、案經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沈敬業於警詢時及偵查中自白不諱,且有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當事人酒精測定紀錄表、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取締酒後駕車案件檢核表、犯罪現場圖、員警職務報告各1份、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影本2份及現場照片2張等附卷可稽,足認被告之自白與事實相符,其犯嫌堪以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公共危險罪嫌。被告曾受犯罪事實欄所載有期徒刑之執行完畢,有本署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在卷可稽,其於5年以內故意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請依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加重其刑。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致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6年12月25日
檢察官陳燕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