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90年度上易字第2994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0年上易字第299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0月18日

裁判案由:傷害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上易字第二九九四號
上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上訴人即被告丙○○被告乙○○共同指定辯護人本院甲○辯護人右上訴人因被告傷害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七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十八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十五庭
審判長法官房阿生
法官鄧振球法官雷元結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梁雅華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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