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8年司催字第9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3月20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司催字第98號聲請人 張添長 上列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提出載明「各張」股票票號之掛失證明(須載明各張股票號碼、張數、股數)。
貳、本件不得異議。中華民國108年3月2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8年司催字第9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3月20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司催字第98號聲請人 張添長 上列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提出載明「各張」股票票號之掛失證明(須載明各張股票號碼、張數、股數)。
貳、本件不得異議。中華民國108年3月2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