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9年度司票字第79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9年司票字第7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2月01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99年度司票字第79號聲請人甲○○相對人乙○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簽發如附表一所示之本票金額及利息,准予強制執行。
聲請人其餘之聲請駁回。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簽發如附表一、二所示之本票,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詎屆期提示未獲付款,爰提出本票33紙,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等語。
二、本件聲請,如主文第一項所示之部分,核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另附表二之本票,均為未到期之票據,故聲請人就到期日前之請求部分,依法不合,應予駁回。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9條,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需附繕本),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得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之訴。發票人已提起確認之訴者,得依非訟事件法第195條規定聲請法院停止執行。
中華民國99年2月1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吳鴻銘┌───────────────────────────────────────────────────┐│附表一:至清償日止利息按週年利率6%計算99年度司票字第79號│├──┬───────┬─────────┬───────┬──────────┬────────┬──┤│編│發票日│票面金額│到期日│利息起算日│票據號碼│備考││號││(新臺幣)│││││├──┼───────┼─────────┼───────┼──────────┼────────┼──┤│001│96年6月17日│20,000元│97年12月20日│97年12月20日│CH753718││├──┼───────┼─────────┼───────┼──────────┼────────┼──┤│002│96年6月17日│20,000元│98年1月20日│98年1月20日│CH753719││├──┼───────┼─────────┼───────┼──────────┼────────┼──┤│003│96年6月17日│20,000元│98年2月20日│98年2月20日│CH753720││├──┼───────┼─────────┼───────┼──────────┼────────┼──┤│004│96年6月17日│20,000元│98年3月20日│98年3月20日│CH753721││├──┼───────┼─────────┼───────┼──────────┼────────┼──┤│005│96年6月17日│20,000元│98年4月20日│98年4月20日│CH753722││├──┼───────┼─────────┼───────┼──────────┼────────┼──┤│006│96年6月17日│20,000元│98年5月20日│98年5月20日│CH753723││├──┼───────┼─────────┼───────┼──────────┼────────┼──┤│007│96年6月17日│20,000元│98年6月20日│98年6月20日│CH753724││├──┼───────┼─────────┼───────┼──────────┼────────┼──┤│008│96年6月17日│20,000元│98年7月20日│98年7月20日│CH753725││├──┼───────┼─────────┼───────┼──────────┼────────┼──┤│009│96年6月17日│20,000元│98年8月20日│98年8月20日│CH396726││├──┼───────┼─────────┼───────┼──────────┼────────┼──┤│010│96年6月17日│20,000元│98年9月20日│98年9月20日│CH396727││├──┼───────┼─────────┼───────┼──────────┼────────┼──┤│011│96年6月17日│20,000元│98年10月20日│98年10月20日│CH396728││├──┼───────┼─────────┼───────┼──────────┼────────┼──┤│012│96年6月17日│20,000元│98年11月20日│98年11月20日│CH396729││├──┼───────┼─────────┼───────┼──────────┼────────┼──┤│013│96年6月17日│20,000元│98年12月20日│98年12月20日│CH396730││├──┼───────┼─────────┼───────┼──────────┼────────┼──┤│014│96年6月17日│20,000元│99年1月20日│99年1月20日│CH396731││└──┴───────┴─────────┴───────┴──────────┴────────┴──┘┌────────────────────────────────────────┐│附表二:99年度司票字第79號│├──┬───────┬─────────┬───────┬────────┬──┤│編│發票日│票面金額│到期日│票據號碼│備考││號││(新臺幣)││││├──┼───────┼─────────┼───────┼────────┼──┤│015│96年6月17日│20,000元│99年2月20日│CH396732│駁回│├──┼───────┼─────────┼───────┼────────┼──┤│016│96年6月17日│20,000元│99年3月20日│CH396733│駁回│├──┼───────┼─────────┼───────┼────────┼──┤│017│96年6月17日│20,000元│99年4月20日│CH396734│駁回│├──┼───────┼─────────┼───────┼────────┼──┤│018│96年6月17日│20,000元│99年5月20日│CH396735│駁回│├──┼───────┼─────────┼───────┼────────┼──┤│019│96年6月17日│20,000元│99年6月20日│CH396736│駁回│├──┼───────┼─────────┼───────┼────────┼──┤│020│96年6月17日│20,000元│99年7月20日│CH396737│駁回│├──┼───────┼─────────┼───────┼────────┼──┤│021│96年6月17日│20,000元│99年8月20日│CH396738│駁回│├──┼───────┼─────────┼───────┼────────┼──┤│022│96年6月17日│20,000元│99年9月20日│CH396739│駁回│├──┼───────┼─────────┼───────┼────────┼──┤│023│96年6月17日│20,000元│99年10月20日│CH396740│駁回│├──┼───────┼─────────┼───────┼────────┼──┤│024│96年6月17日│20,000元│99年11月20日│CH396741│駁回│├──┼───────┼─────────┼───────┼────────┼──┤│025│96年6月17日│20,000元│99年12月20日│CH396742│駁回│├──┼───────┼─────────┼───────┼────────┼──┤│026│96年6月17日│20,000元│100年1月20日│CH396743│駁回│├──┼───────┼─────────┼───────┼────────┼──┤│027│96年6月17日│20,000元│100年2月20日│CH396744│駁回│├──┼───────┼─────────┼───────┼────────┼──┤│028│96年6月17日│20,000元│100年3月20日│CH396745│駁回│├──┼───────┼─────────┼───────┼────────┼──┤│029│96年6月17日│20,000元│100年4月20日│CH396746│駁回│├──┼───────┼─────────┼───────┼────────┼──┤│030│96年6月17日│20,000元│100年5月20日│CH396747│駁回│├──┼───────┼─────────┼───────┼────────┼──┤│031│96年6月17日│20,000元│100年6月20日│CH396748│駁回│├──┼───────┼─────────┼───────┼────────┼──┤│032│96年6月17日│20,000元│100年7月20日│CH396749│駁回│├──┼───────┼─────────┼───────┼────────┼──┤│033│96年6月17日│20,000元│100年8月20日│CH396750│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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