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630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7年訴字第63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7月31日

裁判案由:塗銷分割繼承登記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訴字第630號原告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訴訟代理人 蘇炳璁
謝智翔 被告 賴怡靜
賴麒旭 翁秀盆 賴美伶 賴亮君 賴柏妃 賴玫岑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分割繼承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7年7月31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張桂美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7年7月31日
書記官蘇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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