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附民字第71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1月27日
裁判案由:妨害名譽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附民字第712號原告 葉衣蘋 被告 黃美琪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本院109年度易字第696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11月27日
刑事第十三庭審判長法官陳正偉
法官劉明潔法官陳志峯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李振臺中華民國10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