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9年訴字第33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9月28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訴字第338號上訴人即被告 楊竣程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 謝文斌 之間清償債務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9年9月9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台幣1,240,000元,應徵裁判費新台幣19,914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之翌日起10日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補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9月28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陳弘仁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9年9月28日
書記官許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