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聲再字第396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聲再字第396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12月05日

裁判案由:聲請再審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聲再字第3198至3210號111年度聲再字第3952至3967號111年度救字第3659至3671號111年度救字第4427至4442號再審聲請人 姜廣利 住○○市○○區○○路000巷00號1樓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間如附表「原確定裁判案號」欄位所示之聲請再審及聲請訴訟救助事件,聲請人分別聲請再審及訴訟救助如附表「聲請再審案號」、「聲請訴訟救助案號」欄位所示,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一、再審及訴訟救助之聲請均駁回。
二、再審聲請費用由再審聲請人負擔。理由
壹、再審聲請:
一、按對於確定裁定聲請再審,應依民事訴訟法第507條準用第501條第1項第4款規定,表明再審理由,此為必須具備之程式。表明再審理由,必須指明原確定裁定有如何合於法定再審事由之具體情事,始為相當;倘僅泛言有何條款之再審事由,而無具體情事者,難謂已合法表明再審理由。如未表明再審理由,其再審聲請即屬不合法,法院無庸命其補正,逕以裁定駁回之(最高法院109年度台簡聲字第14號民事裁定參照)。
二、聲請人對於如附表「原確定裁判案號」欄位所示之事件聲請再審,然核其民事聲請再審狀內容,均僅泛言請求精神補償費新臺幣8,000,000元,已舉證其具中低收入資格,相對人並未異議,爰依民事訴訟法第507條準用同法第496條第1項第1款規定聲請再審云云,並未表明原確定裁定有何合於民事訴訟法第496條第1項第1款所定再審理由之具體情事,則依首揭說明,是聲請人如附表所聲請再審均非合法,且毋庸命其補正,應逕以裁定駁回之。
貳、訴訟救助:
一、按當事人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者,法院應依聲請,以裁定准予訴訟救助,但顯無勝訴之望者,不在此限,民事訴訟法第107條第1項定有明文。而所謂顯無勝訴之望,係指聲請訴訟救助之當事人所提起之訴或上訴依其主張之事實於法律上本無獲得勝訴之望,或其起訴或上訴為不合法之情形而言(最高法院75年度台抗字第227號裁定意旨參照)。
二、經查,聲請人對如附表「聲請再審案號」欄位所示之事件聲請再審,以其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為由,聲請訴訟救助,惟該等聲請再審事件業經本院以聲請不合法裁定駁回,揆諸前揭說明,其聲請訴訟救助,亦予駁回。
參、爰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11年12月5日
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方祥鴻
法官林瑋桓法官薛嘉珩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1年12月5日
書記官王文心附表:編號原確定裁判案號聲請再審案號聲請訴訟救助案號1111年度救字第403號111年度聲再字第3198號111年度救字第3659號2111年度救字第556號111年度聲再字第3199號111年度救字第3660號3111年度救字第557號111年度聲再字第3200號111年度救字第3661號4111年度救字第560號111年度聲再字第3201號111年度救字第3662號5111年度救字第561號111年度聲再字第3202號111年度救字第3663號6111年度救字第875號111年度聲再字第3203號111年度救字第3664號7111年度救字第876號111年度聲再字第3204號111年度救字第3665號8111年度救字第877號111年度聲再字第3205號111年度救字第3666號9111年度救字第878號111年度聲再字第3206號111年度救字第3667號10111年度救字第879號111年度聲再字第3207號111年度救字第3668號11111年度救字第880號111年度聲再字第3208號111年度救字第3669號12111年度救字第881號111年度聲再字第3209號111年度救字第3670號13111年度救字第882號111年度聲再字第3210號111年度救字第3671號14111年度聲再字第1077號111年度聲再字第3952號111年度救字第4427號15111年度聲再字第1078號111年度聲再字第3953號111年度救字第4428號16111年度聲再字第1079號111年度聲再字第3954號111年度救字第4429號17111年度聲再字第1080號111年度聲再字第3955號111年度救字第4430號18111年度聲再字第1081號111年度聲再字第3956號111年度救字第4431號19111年度聲再字第1082號111年度聲再字第3957號111年度救字第4432號20111年度聲再字第1083號111年度聲再字第3958號111年度救字第4433號21111年度聲再字第1084號111年度聲再字第3959號111年度救字第4434號22111年度救字第1221號111年度聲再字第3960號111年度救字第4435號23111年度救字第1222號111年度聲再字第3961號111年度救字第4436號24111年度救字第1223號111年度聲再字第3962號111年度救字第4437號25111年度救字第1224號111年度聲再字第3963號111年度救字第4438號26111年度救字第1225號111年度聲再字第3964號111年度救字第4439號27111年度救字第1226號111年度聲再字第3965號111年度救字第4440號28111年度救字第1227號111年度聲再字第3966號111年度救字第4441號29111年度救字第1228號111年度聲再字第3967號111年度救字第444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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