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5年易字第129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9月26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易字第1290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5年9月26日
刑事第十九庭法官曾正耀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陳淑怡中華民國95年9月26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5年易字第129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9月26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易字第1290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5年9月26日
刑事第十九庭法官曾正耀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陳淑怡中華民國9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