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度家聲字第372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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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家聲字第37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9月03日
裁判案由:變更子女姓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家事裁定96年度家聲字第372號聲請人甲○○○法定代理人乙○○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變更姓氏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准甲○○○變更姓氏為 周理繪 。
聲請程序費用新台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中華民國96年9月3日
家事法庭法官徐麗瑩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中華民國96年9月3日
書記官黃世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