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5年訴字第121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7月28日
裁判案由:請求變更股東名簿登記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訴字第1212號上訴人百強貿易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鄭智元 以上上訴人與被上訴人 吳尚真 間因105年度訴字1212號請求變更股東名簿登記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932,032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15,36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7月28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孫玉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6年7月28日
書記官曾盈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