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5年易字第673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2月22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5年度易字第673號公訴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柯明宗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5年度偵字第1215
2號),被告於審理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本院裁定改依簡式審判程序審理,並判決如下:
主文柯明宗犯踰越牆垣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物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又犯踰越牆垣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編號2所示之物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又犯踰越牆垣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編號3所示之物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又犯踰越牆垣竊盜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物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引用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如附件)外,並更正起訴書附表編號2備註欄所載為:「其中『白鶴清酒6瓶、』2箱啤酒藏置於○○區○○路○段154之5號(裕信汽車)門前花圃,為盛豐行公司獲悉後搬回,故未列於盛豐行公司遭竊商品出貨單內」,及補充證據如下:被告柯明宗於本院民國(下同)106年2月17日訊問程序及審理中所為之自白。
二、核被告柯明宗4次所為,分別係犯3次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2款之踰越牆垣竊盜罪及1次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2款、第2項之踰越牆垣竊盜未遂罪。被告所犯上開4次犯行,時間不同,犯意各別,應予分論併罰。爰審酌被告前已有多次竊盜前科紀錄,均經法院判處罪刑確定,詎其猶未能警惕悔改,不思依循正當途徑賺取所需,竟冀望不勞而獲,多次竊取他人之財物,顯然缺乏尊重他人財產權之觀念,惟念被告犯後終能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兼衡被告各次竊盜犯行之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所竊得財物之價值,及其品行、國中畢業之智識程度、未婚、無業之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並定其應執行之刑,以資懲儆。
三、末查,被告行為後,刑法就違禁物或與犯罪有關之物的沒收,已刪除原有規定,另增訂第5章之1以為規範(自第38條起至第40條之2,全文共6條),同時修正刑法第2條第2項,規定沒收應適用裁判時之法律,並增訂刑法施行法第10條之3,明文上揭規定自105年7月1日起施行,在前開施行日前制定之其他法律關於沒收、追徵、追繳、抵償之規定,均不再適用,而在上述刑法修正後,尚查無其他新增與本案有關之沒收特別規定,是故,本件有關沒收之問題,自應適用前述修正後刑法沒收專章之規定,不生比較新舊法或特別法之問題,茲查,被告本次共竊得如附表各項所示之物,其中附表編號4所示之贓物,已由被害人盛豐行公司自行發現運回(見偵卷第77頁),附表編號5所示之贓物,則已由被害人盛豐行公司立據領回(見偵卷第46頁),此如前述,既已實際發還給被害人,依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規定,即無需再宣告沒收或追徵;至於被告所竊得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贓物,均由被告飲用殆盡(見偵卷第71頁),此係其犯罪所得,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規定,應予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2條第2項、第321條第1項第2款、第2項,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林在培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06年2月22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陳俞婷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蔡嘉晏中華民國106年2月22日論罪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21條犯竊盜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一、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者。
二、毀越門扇、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者。
三、攜帶兇器而犯之者。
四、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者。
五、乘火災、水災或其他災害之際而犯之者。
六、在車站、埠頭、航空站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內而犯之者。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編號│物品名稱│├───┼───────────────┤│1│白鶴大吟釀清酒1箱(12瓶)│├───┼───────────────┤│2│海尼根啤酒2箱(48瓶)│├───┼───────────────┤│3│麒麟霸啤酒1箱(12瓶)│├───┼───────────────┤│4│白鶴大吟釀清酒1箱(12瓶)│├───┼───────────────┤│5│白鶴大吟釀清酒6瓶│││海尼根啤酒2箱(48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