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33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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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9年訴字第13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4月30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9年度訴字第133號公訴人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謝晉東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4月30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郭世顏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呂彧中華民國10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