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8年訴字第121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2月30日
裁判案由:確認抵押債權不存在等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訴字第1219號原告丙○○訴訟代理人 朱容辰 律師被告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乙○○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抵押債權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98年12月30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陳梅欽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8年12月31日
書記官謝金宏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8年訴字第121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2月30日
裁判案由:確認抵押債權不存在等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訴字第1219號原告丙○○訴訟代理人 朱容辰 律師被告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乙○○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抵押債權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98年12月30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陳梅欽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8年12月31日
書記官謝金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