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5年度拍字第55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5年拍字第55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12月07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拍字第557號聲請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代理人甲○○相對人乙○○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八百七十三條第一項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緣相對人於民國(下同)94年11月25日,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其對聲請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所負之借款、票據、保證、信用卡消費款、損害賠償等一切債務之清償,設定新臺幣(下同)4,80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予聲請人,權利存續期間自94年11月25日起至134年11月24日止,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債務清償日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計算,並經地政機關於94年11月29日辦畢抵押權設定登記在案。嗣相對人於94年11月30日⑴邀同第三人 楊鍾碧清 擔任保證人,向聲請人借款3,300,000元,借款期間自實際撥款日起計15年,利息則按聲請人銀行定儲利率指數第一年加百分之
0.78計算,第二年加百分之1.08計算,第三、四年起依聲請人銀行定儲利率指數加百分之1.28計算,⑵邀同第三人楊鍾碧清擔任連帶保證人,向聲請人借款600,000元,借款期間自94年11月30日起至101年11月30日止,利息則按聲請人銀行定儲利率指數加年利率百分之4.16計算,按月計付,且均約定嗣後隨聲請人銀行定儲利率指數調整而調整,並自調整日起,按調整後之年利率計算,如有任何一筆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時,即喪失期限之利益,借款視為全部到期,並自逾期之日起,6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10,超過6個月以上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20,計付違約金。詎相對人就前開借款均自95年9月10日起即未依約繳款,參諸前開約定,即應全數清償積欠聲請人之本息,計尚欠借款本金⑴3,146,922元、⑵540,346元及其利息、違約金未清償,迭經催討,迄未付清,為此聲請拍賣附表所示之抵押物,以資受償等情,並提出個人不動產借款契約書、宅配金專案合約書及其他約定條款、授信約定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及其他約定事項、他項權利證明書、放款帳戶基本資料維護、授信帳號查詢、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以上均影本)等件為證。
三、經核聲請人所提上開各項資料,與其聲請所陳意旨相符,從而聲請人聲請拍賣如附表所示之抵押物,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八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5年12月7日
新竹簡易庭法官鄭政宗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華民國95年12月7日
書記官蔣淑君┌─────────────────────────────────────────────────────────────┐│附表(土地):95年度拍字第557號│├─┬───────────────────────────┬─┬─────────────┬────┬──────────┤│編│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範圍│備考││號│縣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公頃│公畝│平方公尺│││├─┼───┼────┼────┼────┼────────┼─┼──┼──┼───────┼────┼──────────┤│1│新竹市││崙子││1250│建│││61.00│全部││└─┴───┴────┴────┴────┴────────┴─┴──┴──┴───────┴────┴──────────┘┌─────────────────────────────────────────────────────────────┐│附表(建物)︰95年度拍字第557號│├─┬─┬──────┬────┬────┬───────────────────────┬────────┬───┬───┤│││││建築式樣│建物面積(單位:平方公尺)│附屬建物││││編│建│││├─┬─┬─┬─┬─┬─┬─┬─┬─┬─┬─┬─┼────┬─┬─┤權利│││││││主要建築│地│二│三│││││││││合│主要建│面│面││││││建物門牌│基地坐落││││││││││││││││積││備考││││││材料及│面││││││││││││築材料││││││號│號││││││││││││││││││單│範圍│││││││房屋層數│層│層│層│││││││││計│及用途│積│位│││├─┼─┼──────┼────┼────┼─┼─┼─┼─┼─┼─┼─┼─┼─┼─┼─┼─┼────┼─┼─┼───┼───┤│1│2│新竹市○○路│新竹市崙│住家用、│5│5│5│││││││││1││││全部││││4│388號│子段1250│加強磚造│0│8│8│││││││││6││││││││9││地號│、3層│.│.│.│││││││││7││││││││6││││8│3│3│││││││││.││││││││││││2│8│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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