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95年度雄簡移調字第480號民事其他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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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解 程 序 筆 錄
  原   告 觀海大廈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郭德成
  被   告 乙○○
上列當事人間95年度雄簡移調字第480號給付管理費事件於中華
民國95年11月8日下午3時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民事調
解室二調解爭議:
  法 官 王俊隆
  書記官 林宜正
朗讀案由:
原告訴訟代理人 郭德成 到
被     告 乙○○ 到
調 解 委 員  許福全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互為讓步。
  試勸讓步,兩造均同意讓步。
  報知法官。      調解委員:許福全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原告訴訟代理人
  調解成立請求退費。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被告願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貳拾貳萬肆仟肆佰捌拾元。
  給付方法:自民國(下同)95年12月起按月於每月30日各給
  付參仟元至全部清償完畢為止,如有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
  期。
二、原告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訴訟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
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1  月  8  日
               書記官 林宜正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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