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2年訴字第176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11月19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一七六一號
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男三右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十一庭
法官陳容正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彭雅慧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2年訴字第176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11月19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一七六一號
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男三右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十一庭
法官陳容正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彭雅慧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