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司催字第24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2月14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司催字第248號聲請人 施允澤 上列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理由
一、按訴訟之全部或一部,法院認為無管轄權者,依原告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送其管轄法院;又公示催告,由證券所載履行地之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第28條第1項、第557條分別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因遺失附件所示之證券,聲請公示催告,該證券發行公司「遠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設址臺北市內湖區,有經濟部商業司公司登記資料可憑,該址應屬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管轄。茲聲請人向無管轄權之本院聲請,顯係違誤。
爰依職權將本件移送於該管轄法院。
三、依首開法條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華民國103年2月14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萬蓓娣┌───────────────────────────┐│附表:103年度司催字第248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遠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ND00000000│1│1000│├──┼──────────┼───────┼──┼──┤│0002│遠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ND00000000│1│1000│├──┼──────────┼───────┼──┼──┤│0003│遠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ND00000000│1│1000│├──┼──────────┼───────┼──┼──┤│0004│遠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ND00000000│1│1000│├──┼──────────┼───────┼──┼──┤│0005│遠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ND00000000│1│1000│├──┼──────────┼───────┼──┼──┤│0006│遠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ND00000000│1│1000│├──┼──────────┼───────┼──┼──┤│0007│遠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ND00000000│1│1000│├──┼──────────┼───────┼──┼──┤│0008│遠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ND00000000│1│1000│├──┼──────────┼───────┼──┼──┤│0009│遠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ND00000000│1│1000│├──┼──────────┼───────┼──┼──┤│0010│遠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ND00000000│1│1000│├──┼──────────┼───────┼──┼──┤│0011│遠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ND00000000│1│1000│├──┼──────────┼───────┼──┼──┤│0012│遠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ND00000000│1│1000│├──┼──────────┼───────┼──┼──┤│0013│遠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ND00000000│1│1000│├──┼──────────┼───────┼──┼──┤│0014│遠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ND00000000│1│1000│├──┼──────────┼───────┼──┼──┤│0015│遠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ND00000000│1│1000│├──┼──────────┼───────┼──┼──┤│0016│遠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ND00000000│1│1000│├──┼──────────┼───────┼──┼──┤│0017│遠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ND00000000│1│1000│├──┼──────────┼───────┼──┼──┤│0018│遠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ND00000000│1│1000│├──┼──────────┼───────┼──┼──┤│0019│遠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ND00000000│1│1000│├──┼──────────┼───────┼──┼──┤│0020│遠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ND00000000│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