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2年易緝字第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0月21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易緝字第9號公訴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游豐源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
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10月21日
刑事第五庭法官張淑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需附繕本)
書記官陳靜怡中華民國102年10月21日
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2年易緝字第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0月21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易緝字第9號公訴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游豐源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
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10月21日
刑事第五庭法官張淑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需附繕本)
書記官陳靜怡中華民國10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