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9年度除字第574號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9年除字第574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8月26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9年度除字第574號聲請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99年8月25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之股票捌紙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示之股票8紙,因遺失,前經本院以民國98年度司催字第1198號裁定公示催告,並命聲請人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該股票無效。
二、經查:附表所示之股票,業經本院98年度司催字第1198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99年8月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9年8月26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陳宛榆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99年8月26日
書記官周耿瑩┌────────────────────────────────────────────────────┐│附表:99年度除字第574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1│南帝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9-NX-0000000-0│股票│1│220│面額10元│├─┼───────────────┼──────────────┼────┼───┼────┼─────┤│2│南帝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9-NX-0000000-0│股票│1│80│面額10元│├─┼───────────────┼──────────────┼────┼───┼────┼─────┤│3│南帝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0│股票│1│138│面額10元│├─┼───────────────┼──────────────┼────┼───┼────┼─────┤│4│南帝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0│股票│1│92│面額10元│├─┼───────────────┼──────────────┼────┼───┼────┼─────┤│5│南帝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000-0│股票│1│607│面額10元│├─┼───────────────┼──────────────┼────┼───┼────┼─────┤│6│南帝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0│股票│1│728│面額10元│├─┼───────────────┼──────────────┼────┼───┼────┼─────┤│7│南帝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0│股票│1│655│面額10元│├─┼───────────────┼──────────────┼────┼───┼────┼─────┤│8│南帝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0│股票│1│351│面額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