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智訴字第11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智訴字第1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8月04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0年度智訴字第11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湯宏閔選任辯護人張進豐律師
梁雨安律師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8年度偵字第27795號),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1年8月4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謝順輝
法官呂秉炎法官陳柏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鍾宜君中華民國11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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