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最高法院86年台聲字第11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6年03月14日
裁判案由:返還押標金聲請更正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八十六年度台聲字第一一八號
聲請人勝記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金旺 右聲請人因與彰化縣伸港鄉農會間請求返還押標金事件,對於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一月三十一日本院判決(八十六年度台上字第三一九號),聲請更正,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院右開判決當事人欄所載被上訴人賴勝記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應更正為被上訴人勝記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三月十四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范秉閣
法官朱錦娟法官朱建男法官許澍林法官王錦村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