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263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訴字第263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12月16日

裁判案由:代位分割遺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訴字第2638號原告鴻亮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羅如裕 訴訟代理人 楊筱婕 被告 王蓉璇 被告 王順顯 被告 王少偉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代位分割遺產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4年12月16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黃信滿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4年12月16日
書記官趙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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